销售总公司生产的宠物食品,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,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及其相关宠物用品的进出口、批发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,提供相关配套服务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)。(涉及行政许可的,凭许可证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